

浸礼 会员 婚礼 申请指南
受浸申请
- 申请者必须是12岁或以上而且清楚明白救恩的意义。
- 21岁以下的申请者必须得到父母的同意。
- 申请者必须填妥申请书里的每一部分,特别是个人见证的部分。
- 完成受浸课程。
- 出席受浸讲解班。
会籍申请
- 申请者必须是15岁以上(18岁以下的申请者无投票权,直到申请者达至18岁方可投票)。
- 固定参与小组至少三个月。
- 完成《十周成长班》课程。
- 固定参与主日聚会至少三个月。
- 兹附上个人最近之护照式相片。
- 不在本教会受浸者需附上受浸证书。
- 如果您曾是别间教会的会员,请附上前教会的转会推荐信。若您已离开前教会超过两年;或是从外地移居本地则免。
- 得到小组组长的推荐。
- 参加会籍讲解班。
- 申请者必须填妥申请书的每一个部分及签名。
教会婚礼申请
申请条件
- 申请者(至少其中一方)须是喜信堂正式会员;身为喜信堂会员的申请者须属于喜信堂教会的小组、稳定出席小组聚会和主日聚会至少六个月。
- 申请者须在预定结婚日期至少一年之前向区牧正式提出要在教会举行婚礼。
- 申请者双方皆须是重生基督徒并已受洗,至少其中一方须是喜信堂会员。
- 喜信堂会员可以为其子女申请在教会举行婚礼,条件是该会员的子女和配偶必须遵守本政策的要求。
- 在教会举行婚礼者亦须在教会注册结婚。
申请程序(凡符合以上条件者,可依照以下程序开始准备婚礼)
- 申请者须先约见黄雅各牧师夫妇,与他们会面以得到同意及敲定结婚日期。确认婚期后才订酒席,以避免酒席日期与教会原有行程或聚会冲突。
- 婚期敲定后,申请者须向教会设备部确定教会场所在当天可供使用。
- 申请者须在婚期前6个月完成婚前辅导课程,没有缺课为准。(注:婚前辅导课程为8课,约为期两个月)。完成课程后,新人必须在一年半内举行婚礼,否则需要上复习课。
- 申请者须在婚期前6个月填妥“GTPJ结婚申请”(Marriage Application form)和“使用教会设备申请”表格并缴交给教会婚礼行政同工。
- 申请者须在婚期前3个月填妥一切有关政府注册结婚的表格(JPN Marriage Application Form)并缴交给教会婚礼行政同工。
- 双方须先做好婚前健检,并最迟在婚礼前1个月缴交报告给中文部教会婚礼行政同工,好让双方在进入婚姻之前能够了解双方的身体健康状况。
- 以上的程序都完成后,透过区牧/区督约见教会婚礼行政同工以安排婚礼彩排。
- 之后申请者须会见教会设备部同工以聆听“使用教会礼堂”的讲解。
*申请者若属以下情况,请向区牧或区督了解详情。
- 其中一方是外籍公民
- 离婚再婚者
- 婚前已同居
